市城区营业性歌舞厅、
卡拉ok厅、音乐茶室、电子游戏厅的开办
审批类型:审核
审批条件:1、有单位名称、依据、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3、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4、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
2、呈报表;
3、场地资料;
4、法人身份证明;
5、经营场地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现场勘察—资质条件审核—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15日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1]74号文件《文化经营许可证》每证16元
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审批类型:审核
审批条件:1、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
4、有固定的网址和计算机装置及附属设备;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呈报表、场地资料;
2、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3、网络安全许可证;
4、法人身份证明;
5、场地平面图。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现场勘察—审核—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10日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3]117号文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每套150元。
省级重要地段、
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任务雕塑设计
审批类型:核准
审批条件:创作设计必须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承担。
申报资料;1、呈报表;
2、单位证明;
3、设计内容相关资料;
4、城管、建设部门审批材料。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审核—批准
审批法律依据:《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审批时限:15日
审批结果:批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市城区音像制品经营许可
审批类型:审核
审批条件:1、有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
2、呈报表;
3、场地资料;
4、法人身份证;
5、合法音像制品来源证明复印件。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场地勘察—音像制品鉴审—审批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30日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参照湘价费[2001]74号文件经营许可证每证16元标准收取。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证(演出团体)
审批类型:审核
审批条件:1、有确定的文艺表演门类
2、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3、有5名以上的演职员;
4、演职员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的业务考试或考核。
申报资料:1、申报报告;
2、审批呈报表;
3、演职员资格等级证明;
4、个人(法人)身份证明。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报告—资格验证—审批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15日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2]74号文件营业演出许可证正本每证30元,副本每证2元。(含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证(演出经营场所)
审批类型:审核
审批条件:1、有设立宗旨、名称和依据、经济性质;
2、有注册资本数额(10万元以上)及来源、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3、有组织机构及其职权、法人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4、有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制度、章程修改程序;
5、有终止程序等其它事项。
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
2、审批呈报表;
3、章程复印件;
4、演职员资格等级证明、演出节目单;
5、个人(法人)身份证明。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人报告—资格验证—审批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15日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2]74号文件营业演出许可证正本每证30元,副本每证2元。(含专用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证(演员个人)
审批类型:审核
审批条件:1、年满16周岁(杂技演员可放宽至14周岁);
2、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知识和表演技能(个体和业余演员应经县级以上地方文化行政部门法规和业务考试或考核);
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
2、审批呈报表;
3、演职员资格等级证明;
4、个人身份证明。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报告—资质审核—发证
审批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15日
审批结果:发证
收费标准:湘价费[2002]74号文件个人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含副本)每证10元。